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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貫,讓你省時、省力、省錢取得雙學位!

東海會計五年一貫特色與資源簡介~ [pdf下載]

五年一貫相關規定

為協助相關系所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提前修讀碩士班課程,預先規劃專業暨學術研究方向,採取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以期達到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茲依據「東海大學學生 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特訂定本施行要點。

  1. 學士班學生得於三年級下學期至四年級上學期前依規定申請手續向本系提出申請。由本系甄選委員會審核,錄取名額至多十五名錄取名單經系務會議核定後公布之。並將核定後之錄取名單送註冊組登錄。四年級上學期結束前始申請之學生,應由系上專任教師推薦始可申請,並由推薦老師輔導該生選課相關事宜。五年一貫申請書請參閱:會計系五年一貫申請書
  2. 錄取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之學生﹝以下簡稱錄取生﹞,得依學校及本系之規定提前選修碩士班課程,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資格。
  3. 錄取生自四年級上學期起至少應修習本系碩士班二門必修課程。應修習之課程包括「研究方法」及三科必修科目(高等財務會計學、賽局理論與應用(一)、高等管理會計學)擇一修課。課程及格標準與碩士班學生相同。四年級上學期結束前始申請之錄取生,其修課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4. 五年一貫生入學碩士班者,如有下列情形,取消其五年一貫生資格,其學分抵免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三條第七款規定辦理。一、未於修業年限畢業者(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但因修讀雙主修、教育學程或經學校核准至國外修讀雙聯學位或交換學習者,不在此限。二、未能於畢業當年度銜接入學碩士班者。三、錄取生未符合第三點之規定者。
  5. 錄取生應與碩士班入學考試一般考生公平參加入學甄試或考試,經通過甄試或考試錄取,始取得碩士班學生之資格。
  6. 五年一貫錄取生於碩士學籍註冊就讀後,本校發予一學年新台幣5萬元之獎學金,如果入學成績優秀可另外領取高額入學獎學金,詳見優秀新生入學獎勵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施行細則
  7. 錄取生於學士班曾修習碩士班科目學分,成績達七十分,且該學分未列畢業學分內,得酌予抵免碩士班畢業學分其學分抵免依本校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8. 碩士班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入學當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辦理,申請辦理學分抵免以一次為限,申請程序請依照註課組新生手冊之說明辦理。
  9. 錄取生於符合本系學士學位之畢業規定時,本系應報請學校發給學士學位證書;錄取生獲本系學士學位證書後,即可報考會計師考試,並於符合本系碩士學位之畢業規定時, 應報請學校發給碩士學位證書。因此,錄取生可與一般學生一樣時間領得大學部畢業證書,不因五年一貫而延後報考時間。另外在報名會計師考試時,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則可依考選部的規定,填寫「暫准應試」申請表,經核可後於考試前補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