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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考試申請
  1. 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日程提出申請。
  2. 申請人備妥歷年成績單、畢業學分修習審核表,並上學生資訊系統進行畢業論文口試申請。
  ♦  舉行學位考試
  1.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應於學期結束一週前舉行學位考試。
  1. 學位考試以公開舉行為原則,考試時間由研究生與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討論後通知系辦公室,地點則由系辦公布,並通知應試研究生。
  1. 學位考試舉行後,研究生需繳交附有指導教授及考試委員同意之論文,系辦始得將該生學位考試成績送教務處登錄。
  1. 學位考試成績依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第十條規定應於七月三十一日前送交教務處。
  ♦  撤銷學位考試
 
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時,應於學位考試一週前,填妥撤銷申請書(至註冊組網頁下載)並親送指導教授、系主任、教務長簽准後,送交註冊組撤銷學位考試申請。

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考試承辦人:張文雄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