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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大學部課程共分四年安排,修畢128學分後授予商學士學位。

學生在校所修習學分可分為四種:

  ♦ 基礎課程:

●中文(4學分)
外文(10學分)
   (大一英文6學分、大二英文4學分)
●全民國防教育
*「全民國防教育選修」課程計有「國防政策(114 學年度由必修改 為選修)」、「國際情勢」、「國防科技」、「全民國防」、「防 衛動員(112 學年度由必修改為選修)」等五大領域,選課前請確認 是否曾修過該領域,重複修課無法列計學分及折抵役期。
*自 112 學年度起,「全民國防教育選修」課程列計畢業學分,至多採計 2 學分。惟如做為必修課替代科目時,不列計畢業學分。
*114 學年度起取消大一必修「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惟適用 113 學 年度(含)以前必修科目表之重修或轉、復學生仍須完成「全民國防 教育」必修課程,說明如后: (1)適用 111 至 113 學年度必修科目表之重修或轉、復學生原必修「國防政 策」,得改以任一門「全民國防教育選修」課程作為其必修之替代科目(不列 計畢業學分)。 (2)適用 110 學年度(含)以前必修科目表之重修或轉、復學生原必修「國防政 策」及「防衛動員」,得改以任兩門「全民國防教育選修」課程作為其必修 之替代科目(不列計畢業學分)
大一體育、大二體育 (0學分)

♦ 通識必修科目:

通識課程分成四大領域,即人文、自然、社會、永續實踐領域。108-109 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人文、自然、社會及邏輯思維與 運算四領域各一門課,畢業前須符合前述領域且至少修習 14 學 分。110 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必修人文、自然及社會三領域各 一門課,畢業前須符合前述領域且至少修習 12 學分。112 學年度 (含)後入學學生,必修人文、自然、社會及永續實踐四領域各一門 課,畢業前須符合前述領域且至少修習 12 學分,其中永續實踐領 域 1 學分,由勞教處規劃課程及選課事宜,同學無需選課。114 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必修人文、自然、社會及永續實踐四領 域,人文、自然、社會領域至少各一門課,永續實踐領域則依勞 教處規劃修習 2 學分,畢業前須符合前述領域且至少修習 12 學 分。

♦ 學系必修科目:

大一

會計學、統計學、經濟學、資訊科技導論

大二

中級會計學、成本與管理會計、會計資訊系統

大三

審計學、中會專題、高等會計學、稅務法規、會計專題研討

  ♦ 選修科目:

除校定及系定之必修課程外,為確保畢業同學都有一定之基礎能力,針對同學選修課程訂定以下規範。

  1. 課程模組化:分別針對六大類組,選擇各類組之基礎科目,形成課程模組。

針對六大類組,選擇各類組之基礎科目而形成課程模組,分別為:

課程模組分類表

會計專業類組

財會審計組

成管會組

輔助專業類組

管理組

資訊組

財金組

法律組

  1.  積極引導學習方向
  • 列示各類組的模組課程資料,並依學生之學習方向,輔導修課規劃。

  • 實施六大類組之『證照制度』:任一類組修得模組課程10學分者,以系名義授予類組證照,提供其學習成果之證明,並引導學生學習。  

  1. 實質規範:學生於畢業前需符合『六大類組需修得17學分,其中會計類組需修得9學分』之規定
  2. 本系轉學生於入學時經核准抵免之課程,可抵免本系實質規範的同質課程,但不得據以申請證照。
  3. 開放認列:除上述規定外,校內之任何課程學分都認列為選修學分,免除政策不穩定產生之困擾。  
  4. 模組選課記錄表自行下載
  5. 各年級必修科目表查詢(組別請選一般組)。
  6. 本系大學部課程導航之建議如下:

 

本系必修及選修課程加選,請下載會計系人工加選單,經授課教師簽名後,於人工加退選期間盡速繳回系辦予承辦人辦理加退選,並於繳回單子之隔天自行上系統確認是否完成選課。

以上基礎課程、通識必修科目、學系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總計為畢業128學分。

選擇本系為雙主修學系的同學須修滿上列學系必修科目始能取得學位。

另外 本校在學學生可以選擇本系作為輔系,以下學科列為輔系必修學分: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會計學

3-3

中級會計學

3-3

成本與管理會計

3-3

審計學

3

會計資訊系統

3

稅務法規

3

輔系必修學分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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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系精選課程

  1. 企業經營典範
  2. 會計程式設計
  3. 會計大數據
  4. 會計資訊系統
  5. 商業會計法
  6. 會計與法律實務專題研討
  7. 會計職涯導論
  8. 產業溝通與會審實務
  9. 會審法規
  10. 財務管理
  11. 金融資產
  12. 租稅專題
  13. 企業永續發展研討
  14. ESG專題研討
  15. 會計師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