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目前針對大學部同學訂有畢業門檻,現分述如下:
♦ 英文能力檢定
自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取消英文畢業門檻
111學年度第2學期因本系英文畢業門檻審核未通過而需延畢之學生,請依照「校方取消校級英文畢業門檻方式」辦理:次學期仍須註冊在學,開學兩週內繳交學生選修英文能力虛擬課程或體育畢業門檻課程申請書至註課組(如附件),開學第七週後領取畢業證書。
另外,同學若有參與各項英文檢定及外語檢定考試,收到成績單後,仍請至學生資訊系統「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審核平台」登錄成績。
♦ 體育能力檢定
自101學年度起,本校另外針對體育能力方面訂有標準,說明如下
- 體育常識測驗於大二下學期期中考後實施,其成績須達 60 分以上始為通過。
- 在學期間須於四年級上學期通過體適能檢測。體能檢測標準為女生800公尺跑走332秒(5分32秒)內完成,男生1600公尺跑走635秒(10分35秒)內完成。
- 未通過體能檢測者,須向體育室申請實施自我學習。
- 自我學習課程實施時程自申請日起至大四畢業考前截止。
- 選擇自我學習課程者,需使用學校提供之替代方案完成。
- 欲提前畢業者,可提出佐證,並於畢業前三個月向體育室申請體適能檢驗。
- 體能檢測及自我學習課程對照表如附件一。
- 自我學習課程實施地點不限。
- 自我學習課程每次實施不得少於2圈(800公尺),至多5圈(2公里)。